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《廣告法》,新《廣告法》已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。與原《廣告法》相比,新《廣告法》修改幅度較大、涉及面廣、內涵豐富,不僅在內容上有很大擴充,而且把很多原來比較籠統,操作性不強的規定進一步細化,使之更加具體,可操作性也大大增強。具體可以概括為以下十個特色:
一是充實和細化廣告內容準則。原《廣告法》對一些內容準則規定得比較籠統,操作性不強,面比較窄,新《廣告法》更加豐富。比如完善了醫療、藥品、保健食品、醫療器械、教育培訓、招商投資、房地產、農作物種子等廣告的準則。增加了與人民群眾消費、生活、健康密切相關的規定。
二是明確虛假廣告的定義和典型形態。新《廣告法》堅持問題導向,立足解決我國廣告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,著重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虛假違法廣告治理問題,明確規定廣告內容虛假及引人誤解均屬于虛假廣告,同時列明構成虛假廣告的具體情形,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懲治力度。
三是新增廣告代言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的規定。明確規定廣告代言人不得為虛假廣告代言,不得為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代言。
四是嚴控煙草廣告發布。禁止煙草廣告有利于遏制煙草消費,維護人民身體健康。根據我國履行《煙草控制框架公約》的需要,新《廣告法》進一步規定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、公共交通工具、戶外等發布煙草廣告,同時明確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、公益廣告變相發布煙草廣告。
五是新增關于未成年人廣告管理的規定。商業廣告是未成年人特別是兒童重要的信息來源,如果對商業廣告不加以規范和引導就會影響兒童各方面發展,進而侵害兒童權益。新《廣告法》中規定不得利用十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,不得在中小學校、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,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、教輔材料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。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醫療、藥品、保健食品、醫療器械、化妝品、酒類、美容廣告,不得發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。
六是新增關于互聯網廣告的規定。我國互聯網蓬勃發展,互聯網廣告因其針對性強、速度快、受眾面廣等優勢,已經發展成為當今最具活力的新興廣告形式。為了規范互聯網廣告的發布行為,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,新《廣告法》明確規定互聯網廣告活動也必須遵守《廣告法》的各項規定。針對互聯網廣告擾民問題,新《廣告法》規定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發送廣告,彈出廣告應當確保一鍵關閉?;ヂ摼W信息服務提供者對利用其平臺發布違法廣告的,應當予以制止。
七是強化了對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行為的監管力度。廣播、電視、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是廣告發布的重要渠道,新《廣告法》對大眾傳播媒介的廣告發布活動進一步加強了管理,如電臺、電視臺發布廣告應當遵守有關時長、方式的規定,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介紹健康、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、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廣告。廣播、電視、報刊發布違法廣告的,該媒體的主管人員與直接責任人員將受到處分。
八是增加公益廣告,擴大《廣告法》調整范圍。原《廣告法》僅規范商業廣告沒有涉及公益廣告。公益廣告具有引領道德風尚、傳播先進文化、推動社會和諧的重要功能。但與商業廣告相比,現階段我國公益廣告的管理、激勵措施不健全,公益廣告的選題質量、制作水平不高,廣告主與廣告媒體發布公益廣告的意識有待提升,這些突出問題制約了公益廣告的進一步發展。為此,新《廣告法》鼓勵、支持開展公益廣告宣傳活動,大眾傳播媒介有義務發布公益廣告。
九是明確和強化工商機關及有關部門對廣告市場監管的職責職權。具體規定了工商部門行使的七項職權,明確以工商機關為主、各部門分工配合的管理體制,提高行政執法效能。
十是提高法律責任的震懾力。按照過罰相當原則,新《廣告法》對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和具體情節進行了具體區分,對嚴重的廣告違法行為,如發布虛假廣告、利用廣告推銷禁止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等,需承擔較嚴重的法律責任。新《廣告法》還增加了行政處罰種類,加大了打擊力度,增加了資格處罰,對情節嚴重的廣告違法行為,行政執法機關可以采取吊銷營業執照、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的處罰;增加了信用懲戒,規定有關違法行為信息要記入信用檔案。